最新目录

如何为国际组织输送优秀人才?(3)

来源:国际药学研究杂志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0-2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为国际组织输送优秀人才是成员国的责任和义务,是成员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具体体现。初级专业人才项目是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开展的面向年轻

为国际组织输送优秀人才是成员国的责任和义务,是成员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具体体现。初级专业人才项目是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开展的面向年轻技术人才的国际项目,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60余年来培养了一大批致力于从事国际事务的优秀人才,加强了国际组织的人力资源力量,提高了出资国在国际组织的代表性,锻炼了年轻人的能力和意志,该项目已成为国际组织年轻人才培养品牌项目。国际组织是对承载全球各类多边事务的机构的统称,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国际环境中具有制定国际通行规则、维系稳定全球秩序、平衡制约各方利益的重要作用。一个国家在各类国际组织中的职员数是该国的国际化程度、国际责任担当的直观体现。一直以来,国际职员数短缺都是我国全球人才战略的短板。根据联合国系统执行局的人员统计,2016年年底,联合国系统的中国籍国际职员数为1035人,在总职员数近10万人的庞大机构体系中占比1.06%。打开全球治理领域局面的迫切需要与国际职员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2016年,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其中将“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机制”写入重点任务。初级专业人才项目(Junior Professional Officer Program,以下简称JPO项目)是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与有关国家合作开展的年轻国际人才项目,采取政府出资和选拔,国际组织接收和使用的方式开展。迄今历时60余年,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到该项目,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国际人才。我国于2015年5月正式加入联合国JPO项目,并不断拓展合作机构。从中长期人才发展战略角度出发,推动JPO项目,是加强国际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增加我国国际职员数量,提升国际话语权,更好地发挥国际影响,有效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举措,是一项着眼未来、利在千秋的大事。JPO项目的起源及实施意义1954年,荷兰将5名瓦赫宁恩大学的应届毕业生派往联合国粮食农业组织工作,此举成为JPO项目的开端。1970年,荷兰政府将此项目对外国人开放,迄今荷兰政府资助的JPO中有半数为外国人。荷兰政府JPO项目资助的第一个外国人、孟加拉国的阿米拉赫·哈吉于2012年4月被任命为联合国副秘书长。阿米拉赫·哈吉是众多JPO的优秀代表,她的成长经历激励了一批又一批年轻人。荷兰JPO项目取得的显著效果,带动瑞典、比利时、挪威、丹麦、德国和芬兰等国陆续投入资金启动实施本国的项目,迄今全世界已有35个国家加入了联合国的JPO项目。JPO项目有统一的指导纲领,即1961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Economic and Social Concil)的849(XXXII)决议,其中对志愿人员参与联合国及相关机构支持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作出专门表述,决议还形成了《指派及利用志愿技术人员原则》。决议认为,根据有关国家和机构要求提供的志愿技术人员服务能够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国际性团体中加入志愿技术人员有助于提升国家之间的和平关系,志愿技术人员项目可以改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技术合作项目经费不足的现状。《原则》对志愿人员的派遣要求、身份界定、费用来源等作出规定。在849(XXXII)决议基础上,各出资国根据本国需要选择合作机构和确定合作形式,并随发展变化不断作出调整,导致JPO项目的操作执行有一定差异。仅以项目名称为例,除了最常使用的JPO,还有Associate Expert(AE) Program、Associate Professional Officer(APO) Program等称谓。近年来,决议内容与国际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越发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呼吁应对决议所规定事项进行修订。JPO项目成员与驻地居民合影随着JPO项目的规模和影响力不断扩大,现已成为联合国系统及一些多边机构与出资国之间互惠式长期人才计划的品牌项目。不论是联合国开展的调查,还是出资国开展的调查,均显示项目很好地履行了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和输送有多边工作经验的年轻人才、为联合国各有关机构提供人才支持、为参与项目者创造增长国际经验和获得国际组织职位的机会这三大目标,历年针对接收机构和出资国的满意度调查显示各方都给予项目很高评价。联合国系统JPO项目开展情况JPO项目的出资国以发达国家为主。每年都有约1000名JPO在联合国系统工作,出资总额1亿美元左右。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司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都分别对各自接收的JPO开展过相关调查。因选取的时间段和样本量等差异,数据上略有差别,但得出的结果基本一致。即60%左右的人员在JPO合同结束后得到了继续在联合国系统工作的机会。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调查还发现,在总部工作、合同期延长至3年都是增加留用概率的重要因素,而且来自发展中国家的JPO被留用的概率大于发达国家。有关国家JPO项目申报条件及实施情况从申报条件看,各国政策略有差别,多数要求年龄在32岁以下,两年相关工作经验,硕士学历和掌握两门联合国官方语言。比利时、意大利、荷兰等国还会选拔一定比例的发展中国家人选。一般而言,国家投入到每个JPO职位的经费每年约8万美元。意大利于1973年加入项目,之后从未间断,并且是为数不多的对发展中国家人选进行支持的出资国。意大利外交部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意大利在1973—2016年间,共支持1618名JPO,包括意大利籍1560名,其他国家58名,约70%的入选者有1—3年工作经验,其中,在1998年之前,完全没有工作经验和工作不到1年的占50%以上,这个比例在2000年后明显降低,2005—2010年间降到了12.9%。申请人数与入选人数比例在1:7左右。对反馈的800余份调查表的统计显示,在结束合同后的一年内,70%的JPO获得了在联合国机构、欧盟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工作机会,其他大部分到非政府组织、公共部门、私营机构、大学和研究机构工作,或继续求学。仍在国际组织工作的JPO中,有13.6%的人经过20余年的努力,进入到国际组织核心层,即取得D1/D2(相当于司局级)和ASG/ADG(国际组织副职)级别。已离开国际组织的人员中,也有72.3%在国际组织平均工作过7.5年。芬兰JPO项目实施情况。自1965年起,芬兰开始支持青年技术人员或青年官员到国际组织中工作。芬兰外交部的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芬兰政府共派出637名JPO,合同期多为1—2年,根据芬兰外交部和相应国际组织达成的费用分摊协议,部分合同可延至3—4年。但芬兰JPO后续取得国际组织职位的比例偏低,这可能与在芬兰的国际组织战略规划中对JPO项目重视不够,项目跟踪管理以及对JPO的指导不足有关。荷兰政府JPO项目资助的第一个外国人、孟加拉国的阿米拉赫·哈吉(女)于2012年4月被任命为联合国副秘书长中国应该做些什么?JPO项目成绩显著受到各方认可。JPO项目为出资国培养了大批了解国际环境和熟悉国际规则的优秀人才,增加了出资国在国际组织中的职位。国际组织通过短期合同的形式,提高了选人用人的有效性,改善了人员结构。年轻人则得到培养锻炼,并在后续招聘中更受国际组织青睐,或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为其职业生涯打下良好基础。从各方面看,JPO项目都形成了多赢的局面,是国际人力资源开发实践的重要成果。国际人才是我国全面实施全球战略的关键资源,是我国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媒介。在欧美文化为主导的国际组织中,其显性和隐性工作规则均与亚洲文化有较大差异。年轻人具有较强的能动性、主动性和学习能力,较容易融入和植入国际组织的大环境中。欧美国家通过数十年的投入,已积累了一批规模较大、分布均匀、结构合理且熟悉国际规则和国际组织氛围的专门人才。组织实施好JPO项目是聚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目标要求,提升我国在国际组织中的人力资源参与度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需对项目作出科学、系统、长期的制度性安排,提高战略谋划的精准性,给予充足的财政保障,大力倡导和积极引导,培养、鼓励和支持年轻国际人才的成长,激发年轻人树立到国际舞台展现自身才华和实力的志向。认真研究JPO具体选拔政策,将JPO项目作为国际人才开发的着力点和发力点,在国家层面和部门层面的人才规划框架内,研究制定具体相关政策,增强操作性、持续性和灵活性。合理分析对JPO项目的预期,确定合作组织、派驻岗位、派出规模、合同服务期限等内容,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在具体招聘条件方面,进入选拔前应具备的工作经验、教育背景、语言要求等,可根据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给予具体考虑。加强JPO项目的评估和跟踪管理。注重JPO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完善派出后的跟踪管理及对结束合同的JPO的后期追踪。与合作的国际组织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了解组织的需求,了解承担的任务,了解经费使用情况,派出期间应与JPO密切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建立完备的JPO数据库,掌握现有的和离职的JPO动态数据,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定期进行项目评估,既要体现关心爱护,又要强调管理使用,持续地发挥好JPO项目参与者的作用,推动项目更好地为国家的全球战略服务。(文中引用数据参考《荷兰JPO项目成立60周年》《联合国发展计划署:JPO项目》《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JPO项目专家助理统计概览——2009—2013年最终报告》等,作者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章来源:《国际药学研究杂志》 网址: http://www.gjyxyjzz.cn/qikandaodu/2020/1028/409.html



上一篇:国际秘书节让我们“秘”不可分 ——广东各高
下一篇:国际视野下青年失业问题研究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投稿 |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编辑部|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版面费 |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论文发表 |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