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目录

我国发展药学技术经纪人事业的可行性分析(3)

来源:国际药学研究杂志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2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3 药学技术经纪人在医药领域的现实存在 药学技术经纪人作为技术经纪人的重要分支,虽然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是它在药学领域却已经存在并正在蓬勃发

3 药学技术经纪人在医药领域的现实存在

药学技术经纪人作为技术经纪人的重要分支,虽然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是它在药学领域却已经存在并正在蓬勃发展。一个新药从化合物发现到患者使用,主要经历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药品注册、药品生产和药品营销,在以上五个阶段,都已经存在着药学技术经纪人,只是有的还没有独立出来,有的有实无名,有的处于萌芽阶段,有的还是地下状态。只有深入分析药学技术经纪人在我国医药市场如何存在,才能深刻理解其发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3.1 技术经纪人

自1997年国家科委颁布《技术经纪资格认定暂行办法》以来,国家加强了对技术经纪人的培养,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众多的技术经纪人在各个领域开展工作,自然包括药学这个高技术行业,这从上海市技交所转让的项目中可见一斑。但正如篇首所示,经过考核、认定并从业的技术经纪人数量有限,同时由于技术涉及的领域过于宽泛,从航空制造到农业养猪,都可以算作技术经纪,这其中真正从事药学技术经纪的屈指可数。各个技交所内数量众多的医药类供求信息同数量稀缺的药学技术经纪人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说明发展此类专业特色明显的经纪人不仅可行,而是大势所趋。日后并将分离出专门的药学技术经纪人。

3.2 药学技术网站

药学技术市场无形市场的属性,决定它同样适合存在于网络世界。众多承载药学技术供求信息的专业网站或者其背后的公司,承担着药学技术经纪人的角色。例如中国医药技术经济网 (),拥有大量药学项目和专门转让平台,有明确的盈利模式和活动主体 (法人)从事居间服务,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还有另一类威客型网站,如药互助 (),明确定位于医药市场,以独立的中间方身份,促进药学服务类技术商品的转化,并收取交易双方20%佣金作为盈利。以上这两类网站,从概念和特征来看,都已经具备了药学技术经纪人之实,只是还没有明确的定义。

3.3 小型研发机构

药学研究尤其是临床前研究因为涉及到化合物发现、新药筛选、制剂的选择与制备等,是药学技术商品集中的阶段,此种商品不仅表现为各种专利 (如化合物专利),还包括专有技术 (药物制备技术)。中小型研发机构在此领域非常活跃,但是他们因为科研能力有限,在面向医药企业等买方时,往往将其他合作伙伴 (研发公司、研究所或高校)的技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转让,获得差价利润,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种看似为人不齿的“投机倒把”行为,其本质上属于药学技术经纪人中行纪服务方式。因此,这类小型研发机构在某些时刻某些项目上,承担了药学技术经纪人的角色,只是他们自己还并不知道。

3.4 临床CRO组织

医药企业为了加快新产品上市速度、节省研发费用,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完成,产生和促进了CRO的发展。目前外包主要集中在临床领域,约占CRO所有服务份额的70%和2/3的时间。但是,临床研究必须“从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选择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而目前各种临床 CRO,包括全球知名的 Pharmanet、Quintiles、Covance等,并非临床试验机构,他们到底承担什么角色呢?比对药学技术经纪人的定义,我们不难发现,这一类临床CRO,本质上是药学技术经纪人。他们介于需方(制药企业)和供方 (临床研究机构)之间,以独立的身份从事居间服务,促进了临床药学研究这类服务型的技术商品从医生向企业的转化,并收取了佣金。

3.5 药学“中间人”

由于药学技术市场的不规范,尤其是信息的不对称,为“中间人”提供了生存空间。他们利用自己的资源,为药厂寻找解决技术难题的能人,帮研究所转让新药项目,给企业提供需求信息,甚至将某项技术成果以自己的名义转让,从中获得利润。他们在古代被叫做“掮客”或“牙人”,也曾是新中国打击的对象,但是他们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功不可没。直到2004年通过的《经纪人管理办法》,才给这些“中间人”一个明确的称谓:“技术经纪人”。但是,目前大部分在药学领域活跃的人员,不知道自己从事职业的伟大,甚至引以为耻,但他们却是药学技术经纪人的希望所在。

药学技术经纪人能否在我国生存与发展,主要取决于其是否有清晰的目标与责任,并对医药市场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我国存在着发展药学技术经纪人的土壤,拥有明确的社会需求,甚至已经有了各种形式的药学技术经纪人在活动,这从理论与现实都证明了其发展的可行性。如何发展此项事业,需要社会各方努力,具体建议如下:

文章来源:《国际药学研究杂志》 网址: http://www.gjyxyjzz.cn/qikandaodu/2021/0329/860.html



上一篇:产学研结合模式在创新型药学类人才培养中的实
下一篇:年年美国专利到期药品手册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投稿 |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编辑部|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版面费 |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论文发表 |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国际药学研究杂志》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