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中法医宋慈为什么被誉为法医鼻祖(11)

来源:国际药学研究杂志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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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违规情形处罚之二】医疗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

第六十条 【医疗机构违规情形处罚之二】医疗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的;未按规定记录、保存购进记录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储存、养护药品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一条 【特别规定】国家对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二条 【经营许可证编号规则】《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统一由各省(区、市)的汉字简称,加2位大写英文字母,加3位设区市代号,加4位流水证号组成。具体编排如下:

(一)第1位为各省(区、市)的汉字简称;

(二)第2位为大写英文字母,用于区别批发、连锁、零售形式,A表示批发企业,B表示零售连锁企业总部,C表示零售连锁门店,D表示单体零售企业;

(三)第3位为大写英文字母,用于区别法人和非法人,A表示法人企业,B表示非法人企业;

(四)第4、5、6位为3个阿拉伯数字,为地(市、州)代码,用于区别企业所在地区(市、州),按照国内区号编写(区号为4位的去掉第一个0,区号为3位的全部保留);

(五)第7、8、9、10位为4个阿拉伯数字,为发证机关自行编制的发放许可证流水号。

第六十三条 【其他使用单位参照执行】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药品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中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十四条 【解释权和细则】本办法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 【实施时间】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2月4日发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2007年1月31日发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文章来源:《国际药学研究杂志》 网址: http://www.gjyxyjzz.cn/zonghexinwen/2022/1206/1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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